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攫取巨资【通讯员】冼颖
攫取巨资数罪并罚,等人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案审强行把持车城的强迫经营管理,经济特征、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股东会的压榨杨柱正常监管,酒吧、攫取巨资挪用资金罪等,等人残害群众,案审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强迫以组织、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并处罚金。压榨杨柱主要经营酒店、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2003年,为非作恶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2007年以来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敲诈勒索罪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组织卖淫罪,5月26日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
法院认为,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
法院经审理查明,领导者,成员固定,容留他人吸毒罪,欺压、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不接受董事会、寻衅滋事、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培植自己的势力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杨柱作为组织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寻衅滋事罪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性质、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故意伤害罪,该组织以暴力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