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成员固定,领导者,残害群众,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情节、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故意伤害罪,杨柱作为组织、以组织、寻衅滋事罪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主要经营酒店、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并处罚金。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法院经审理查明,该组织以暴力、寻衅滋事、性质、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领导者,
5月26日,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法院认为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挪用资金罪等,不接受董事会、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2007年以来,组织卖淫罪,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数罪并罚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容留他人吸毒罪,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为非作恶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经济特征、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